编辑同志:
6月23日,我两岁半的儿子从常德市第一人民医院出院时,医生开了一种名为醋酸泼尼松片的药让我们带回家吃,可住院部护士将药物错发成了醋酸地塞米松片。回家后,没有留意药名的我按时给孩子喂药后,孩子变得精神很差。我正着急时,收到了医院发来的短信,说药发错了,要我们把药丢掉。
事后,医院和我协商了3次,第一次说赔偿300元,第二次说1000元,第三次说2000元,我都拒绝了。因为对我来说,最担忧的是孩子吃错药可能会留下后遗症,不是赔多少钱就可以让人放心的。我要求医院确保孩子没有因此造成身体伤害,但医院不敢保证。
发错药本身就是对病人的不负责,问题出现后,医院这种赔钱了事的处理方式更让人心寒,希望医院能正确对待这一过失,对患者的生命安全负责。
市民
记者追踪:
6月28日,常德市第一人民医院投诉中心回复说,该院正在就此事进一步与患者家属进行协商处理。
6月29日,投诉者告诉记者,目前,双方依旧没有协商处理好此事。作为家长,没有什么比孩子健康更重要。错误发生后,如果医院能采取正确的处理方式,在一段时间内对孩子的健康状况进行跟踪关注,他也不会这么气愤。
湖南日报全媒体记者 欧金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