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玉胜
7月5日,网传一张截图显示“无锡一街道黄码转绿码做完核酸要在手上盖章,还要保持三天”,引发热议。6日,涉事卫生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表示,在黄码人员手上盖蓝色印章是为了避免人群聚集。目前,该中心已就此事发布致歉声明。
在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中,各地都对存有可疑情况的黄码人员格外关注。无锡这个社区对即使黄码转绿码者也要“盖章”标明,并要求其“保持三天”,其本意是为防止聚集而以示“区别”。但这种“标签”式做法极为不妥,其错误性质也远不止“方法简单”。
直观看,“往手上盖章”的确会给当事者带来不适,且极易让人联想到现实生活里的“动物检疫”和古代刑罚中的“脸上刺字”。这是典型的“标签式”做法。无论是出此下策者还是实施行为者,只要稍具理性思维与社会常识,都会自然地联想到上述“负面”观瞻。
更进一步说,在任何一个法治完善的国度里,无论是从事何种工作,依法依规都是第一位的。即便是面对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管理者可以为区别红码、黄码和绿码而采取不同管控举措,但管理对象的人格尊严是应该依法受到尊重与保护的。
涉事单位在致歉声明中表示,“将吸取教训、改正错误、严肃纪律,虚心接受来自社会各界的监督和批评,并以此为鉴,举一反三。”但在网友看来,他们未必真正认识到问题的实质——“法治观念”淡薄、“以人为本”“人民至上”意识缺失。这并非是在小题大做、上纲上线地乱扣“帽子”。因为只有真正从思维观念的深处深挖短板,才有望从源头上查漏补缺、筑起防线,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