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全媒体记者 施泉江
通讯员 王观宏 裴洪志 谢铭峰
近日,津市市嘉山街道杉堰村村民黄某让儿子用轮椅推着自己,并携病中的妻子和儿媳,来到嘉山街道办事处,将一面锦旗赠给街道党政负责人,感谢其通过村(社区)、镇(街道)、市三级联调,解决了历时2年、一度令全家人陷入绝望的一桩赔偿案。
津市市已连续18年获评“全省平安县市”,公众安全感测评多年处于湖南省前列。今年来,面对新形势下滋生的新矛盾,该市首创矛盾调解“三二一”(“三”即“三次”初级调解;“二”即“二次”深入调解;“一”即“一次”回访或陪访)工作法,快速有效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机制一活,效果立竿见影。目前,津市市通过“三二一”工作法成功化解矛盾纠纷1813件,市本级接访和越级上访均实现同比下降。
基层治理的“稳定器”
黄某原是一个工程小包头,在工业园区一企业施工时不慎摔伤了脑,造成五级伤残。街村进行二次初级调解未果,只得对簿公堂。
经津市法院判定,企业负60%责任,并赔66万元。企业不服,上诉常德市中院,中院裁定津市法院重审。
黄某为家中顶梁柱,妻子又患肺癌晚期,失去劳动、生活能力后,全家因此花费了110多万元,无力再走法律程序。
获悉此事后,津市市领导把双方及相关单位负责人召集到一起进行调解,要求各负其责,一举解决了黄家后顾之忧,一家人满意而归。矛盾调解“三二一”工作法,让这一“山重水复疑无路”的纠纷,立马变为了“柳暗花明又一村”。
近年来,当地组建以市、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党政班子、干部为纵向的矛调总领队伍,市平安建设领导小组出台《津市市矛盾调解“三二一”工作法实施方案》,由市平安办牵头,“镇街吹哨、部门报到”,公安、司法等相关单位为重要力量,协助镇(街道)、村(社区)全力调处。选配熟悉政策、责任心强、工作能力突出的治调主任、综治专干作为治调主力军,并吸纳“五老”(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老退伍军人、老乡贤)和志愿者加入调处队伍。
截至目前,津市市9个镇(街道)参与矛调人员达793人,有效确保了基层治理的稳定。
基层工作的“指向灯”
津市市首创的矛盾调解“三二一”工作法,核心内容就是完成好“六个一”。即:配强一支队伍,建设一个阵地,记清一份日志,填好一本手册,用活一个平台,健全一套机制。其重中之重的落脚点,便是一套机制。
在实际工作中,镇街党政“一把手”每月主持召开一次“三二一”矛盾调解工作例会,压实村(社区)调解责任,贯穿司法监督督办,并实施“一问、二查、三访、四分类”矛盾摸排机制,提高矛盾调解的时效率、成功率。
同时,当地建立集指挥调度、培训研讨、信访接待、矛盾调解、系统集成“五合一”的镇(街道)综治中心,统筹平安办、派出所、司法所、信访办等社会治理领域工作力量,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一站受理平台,助力一方平安。
有考核才有激励。该市还出台考核细则,将结果纳入年度平安建设考核、“无上访村(社区)”考核和绩效评估。对工作推进不力、成效不明显的单位通报、约谈、挂牌整治。
截至目前,通过矛盾调解“三二一”工作法,津市市已将90%的矛盾纠纷“溶解”在村(社区)。镇(街道)干部普遍认为,该工作法使矛盾纠纷解决有规可循,再难解决的矛盾纠纷也迎刃而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