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6月10日电 记者10日了解到,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近日联合发布公告,要求遏制“天价”月饼、促进行业健康发展,明确对单价超过500元的盒装月饼实行重点监管。
一是鼓励经营者生产、销售物美价廉的盒装月饼,更好满足消费者需求,对单价超过500元的盒装月饼实行重点监管。
二是要求经营者生产、销售盒装月饼,应当严格遵守关于食品包装的强制性标准,不得使用贵金属、红木等贵重材料。
三是要求经营者销售盒装月饼不得以任何形式搭售其他商品,不得以礼盒等形式将月饼同其他产品混合销售。
四是要求发行月饼券、月饼卡等提货卡券的经营者,严格遵守《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
五是要求酒店、餐厅等经营者加工制作、销售盒装月饼应遵守相同政策规定。
六是要求电子商务平台内经营者从事盒装月饼销售活动需与线下经营者同样遵守相关规定。
七是要求行业组织积极推动行业自律,倡导不使用鱼翅、燕窝等珍稀食材,鼓励绿色、简约包装,引导经营者合理定价,自觉维护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