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5月25日讯(全媒体记者 肖军 通讯员 米承实 郑时俊)怀化市纪委监委近日公开通报该市鹤城区委原常委、政法委原书记彭永杰违规借贷牟利案。通报显示,2005年至2018年,彭永杰多次向某私营企业主出借340万元,获取利息213.4万元和合同价647万余元的商铺5间。
“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巨额利息收入,实际上是变相的行贿受贿犯罪。”怀化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在执纪监督和查处的职务犯罪案件中,发现涉及其中的公职人员很大一部分存在违规借贷牟利问题。
今年2月,怀化市纪委监委对公职人员违规借贷牟利问题专项整治作出部署,出台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节点,整治公职人员在党的十八大以后、重点是党的十九大以后,发生或延续的以本人、亲属或他人名义实施的向管理服务对象等出借资金获取利益,可能影响公务执行的;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以无息、低息向管理和服务对象借款或将借款转借他人获取利益等8类借贷行为。
从5月下旬起,怀化市纪委监委牵头对自查情况开展抽查核实,对党的十九大以来涉及公职人员违规借贷问题线索、信访举报和司法诉讼案件等进行“大起底”,对6件线索挂牌督办、快查快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