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5月25日讯(全媒体记者 杨佳俊 通讯员 陈凌云 姜黎青 王荣)23日,邵阳市中院开庭审理北京市昌平区某环境研究所诉新邵县某建材有限公司、新邵县某采石场破坏生态民事公益案。该案系湖南法院首例由省外环保组织针对地方企业提起的关于非法采矿、非法侵占土地资源、生态修复的民事环境公益诉讼案件。
原告诉称,二被告的采石场存在越界开采,违法侵占土地资源,开采后未复绿复垦,夜晚生产噪声不断、粉尘污染等严重的环境侵权事实,要求被告承担停止侵权、消除危险、恢复原状等侵权责任。
为发挥带头办理疑难复杂案件的示范作用,邵阳市中院院长曾鼎新担任本案审判长,组成7人合议庭开审此案。庭前,大家仔细审阅了案卷材料,多次现场踏勘、组织协调会、确定鉴定范围、召开庭前会议,为庭审做好充分准备。鉴于案情复杂,又属新类型案件,该案将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