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晗玉
近期比较全面地观摩了某地方的集中戏剧展演,回味琢磨这些新创剧目的呈现,发现“戏剧冲突”这一构成戏剧的本质性规律,戏剧艺术的最基本的特征要素,在这些展演剧目中比较多的是或缺失、或浮浅、或虚伪的状况。
如果我们认同任何一种叙事艺术都离不开矛盾冲突,认同冲突是叙事艺术情节的基础和动力,是塑造人物形象的主要手段之一,那么对于“戏剧冲突”的质量审视,则无疑要成为不可逾越的考量要点。戏剧艺术脱离冲突,营造虚伪、浅薄、愚蠢的冲突,这样的戏剧自然不可能是高级的,有价值的戏剧。
阿·尼柯尔说,所有的戏剧基本上都产生于冲突。人之为人,总有其目的性。这包含合自然目的的“形而下”的欲与愿,又包含合文化目的的“形而上”的意与求。这些欲求,不总是在平静中顺理成章地获得和被满足的,恒常地会被自然、社会、他者来打破、阻止、摧毁。由此而造成的富有戏剧性的挫折、失败及其充满矛盾和张力的人的生活,是戏剧艺术的开掘源泉。
那么,作为戏剧的呈现,冲突的质量是必然有一个考量的标准或要求。有价值的戏剧也必然是高级的、有价值的。戏剧冲突如果只是创作者的任意所为,勉强附加,脱离了具体人的具体性、复杂性、固有性、真实性,对造成这一切的认知没有达到一定深度与高度,那么表现的戏剧冲突就很容易简单化、肤浅化、同型化。
戏剧是艺术对人生的观照,是与生命深层次的对话,是观演将对人生的体验和对人生的感悟进行交流、碰撞的过程。观剧不只是看世象,更是关注、关怀人心与灵魂。尤涅斯库认为,“戏剧杰作具有一种极为卓越的典范性的品质:它让我们看到我自己的形象,它是一面镜子,它就是悟性,它也是历史——导向历史的彼岸,达到最深刻的真理。”戏剧杰作总是依托表现世相人情的戏剧冲突过程,来展示其戏剧冲突的内涵与投射,来达到感染、感悟的启迪与灵魂关怀,甚至“灵魂拯救”。
中国戏剧强调戏剧冲突在戏剧作品中的地位和作用,并不是近代以来西方戏剧理论进入后的认识。从南宋戏文《张协状元》这一中国迄今所发现最早、保存最完整的中国古代戏曲剧本以降,在中国戏剧史上闪耀着光芒的杰出戏剧作品,无一不是在“冲突性”“戏剧冲突”要求上达到生活与艺术的高度的。在中国历代的“曲论”“剧论”的戏剧理论典籍中,同样是可以细考与分析阐释出前人对戏剧冲突的认知与要求。
近代以来,“没有冲突就没有戏剧”的观念在中国戏剧界更是长期秉承的戏剧创作要求。所以我们现在看当下地方新创戏剧展演的剧目,“戏剧冲突”的要求是不能放弃与无视的。对“戏剧冲突”的低标准看待,以及虚假冲突,浮浅冲突现象泛滥的状况对戏剧艺术的危害,不能不引起各相关从业者的重视。
在我们一些地方的戏剧创作中,戏剧冲突的基本要求缺失,达不到尖锐激烈,高度集中,进展紧张,曲折多变的基本要求;人物的目的就是一项工作、一个主意或一个口号;人物的目的驱动没有内在开掘,人物性格扁平类型化,目的与性格没法冲突起来;人物目的一帆风顺,没有真触及社会性冲突,没有赋予意志冲突以社会内容。则这些作品人物自觉意志形成的过程、意志与行动关系的复杂性、深刻性也就无从谈起。
在我们很多作品中,剧作家还往往把社会性冲突直接构成戏剧冲突,而不是通过具体的、有个性特征的性格冲突或意志冲突去艺术地体现社会冲突。我们倡导艺术家深入生活,但是我们忽略了每一个艺术家无不是在生活中生活,他们对生活的认知不是短时间“采风”式的深入生活所能取代的。
剧作家“深入生活”往往是去具体的地点,在具体的生活中去发现和选取那些“社会现实意义”和直观、直接的现实矛盾与冲突,并进而在技术、技巧运用下直接地构成剧本的冲突与矛盾,将人物分置于正面与反面,让人物代表着特定阶层、集团、群体的共同意志,最后让正面战胜反面,以达到社会化的理想、观念、精神的张扬。纵或戏剧冲突的表现是紧张、尖锐的,但是忽视了人物自身的“个性心理”冲突的内在戏剧性,冲突往往就流于外在和表面。这样概念化的人物和公式化的戏剧冲突模式就大行其道。虚假浮浅的冲突也就泛滥于舞台了。
有人指出在生活中人们在处理同其他人物之间的矛盾关系时,并不都采取的是断然对抗的行动,而往往是采取平和的方式,如退让、妥协、容忍等,因而就使矛盾不爆发。认为冲突只是矛盾发展的一种特殊的、并不是唯一的形态。他们认为可以用“抵触”来界定这种形态,否定“抵触”不是一种冲突。我们知道“抵触”总是一种积郁,从人的形而上与形而下自我目的性诉求上来说,“积郁”总有外泄与扭曲的变异表达,这本身就是人存在与外界的“冲突”,能够深入深刻去表现这种复杂多样性的冲突的戏剧,在我们的生态中依然是“奇花异草”。
让我们从学习世界现代戏剧的奠基人契诃夫和易卜生入手,去更多地了解和表现“戏剧冲突”,去呼唤“真冲突不可缺”,并用易卜生曾说过的一句话来感知艺术家的自我冲突与外化的宝贵——“艺术家用生命铸造生命,用灵魂锻造灵魂,当他完成一件作品后,便把一部分生命留在原作里,成为可以感知的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