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4月28日讯(全媒体记者 李寒露 通讯员 田薇 吴宗乔)“官商勾连,企图以送干股、收回扣等形式扰乱营商环境,身边发生的这起围标串标案足以警醒大家。”4月24日,花垣县十八洞集团公司会议室里,优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剖析警示教育片播放完毕,县纪检监察机关接着开展“以案为鉴”廉政谈话。
去年来,花垣县大力开展“以案为鉴”廉政谈话,以此作为贯彻执行党内法规的重要举措来抓,增强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督促党员领导干部切实履行好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和廉政建设“一岗双责”,织密廉政警示网。
廉政谈话前,花垣县纪检监察机关查阅案件监督管理口的问题线索,研判纪检监察信访口的信访件,调阅被谈对象的巡察“画像”,收集第一手资料,充分了解被谈单位“一把手”履职情况、廉洁自律情况;组织被谈单位干部集中观看自拍警示教育片,以身边典型案例教育身边人。廉政谈话时,针对单位干部职工中存在的问题及业务领域潜在风险,采取交办会、通报会等方式,公开送达纪律检查建议或监察建议,要求对症纠治;对风险点多的单位,谈话时邀请分管县领导参加,促使县领导在“管事”的同时“管纪”。
花垣县还按季度,对全县各部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汇总,除把发案及处理情况作为谈话依据外,还及时告知分管县领导。对梳理出的案件,按县领导分管领域进行归类、上报,为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开展监督提供条件。把曾经发案单位、“一把手”新任职单位、重点职能部门、廉政建设“双百分”扣分较重单位,作为必谈对象。
一年多来,花垣县共开展廉政谈话141场次,公开送达、现场交办纪律检查建议和监察建议31份,对乡镇、县直重点单位“一把手”和班子成员廉政谈话实现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