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全媒体记者 彭雅惠
2018年4月2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调研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时,专程来到湖南岳阳实地考察,深情勉励湖南“守护好一江碧水”。
4年来,在洞庭之南的这方土地上,奔流了1460多个日夜的江河与湖泊,发生着怎样的改变?
2022年4月24日,省生态环境厅举行“守护好一江碧水”专题发布会,介绍4年来我省在水污染治理和水域生态修复的情况。
取得重大突破和阶段性成果
“4年来,我省长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重大突破和重大阶段性成果。”在发布会现场,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潘碧灵介绍。湖南纵深推进“一江一湖四水”系统保护和治理,为保护长江母亲河作出了湖南贡献。
2021年,全省147个国考断面水质优良率达到97.3%,较2017年提高9个百分点,排名全国第4位;永州、张家界、怀化市进入全国地级城市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排名前30位,总数量居全国前三。
2020年、2021年长江干流湖南段和湘资沅澧四水干流国考、省考断面连续两年全部达到或优于II类。
洞庭湖总磷浓度2021年比2017年下降13.7%,尤其是西洞庭湖突破性达到III类标准;2021年至2022年洞庭湖越冬水鸟达40.4万只,冬季候鸟数量刷新历史纪录。
目前,长江江豚、洞庭湖湿地麋鹿种群数量分别达130多头、220多头,比4年前大幅增加。
突破和阶段性成果源自社会各界都在积极展开行动,将“守护好一江碧水”付诸实践。
过去4年中,我省出台《关于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深入实施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大力推动湖南高质量发展的决议》,树立各级各部门绿色发展理念;印发了《湖南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总体管控要求暨省级以上产业园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构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体系,强化“三线一单”管控措施硬约束;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湖南省洞庭湖保护条例》,连续4年开展污染防治执法检查;省政协连续四年开展湘江源头、洞庭湖民主监督;省纪委监委连续4年开展“洞庭清波”专项行动;从2021年开始,各民主党派省委、无党派人士开展为期5年的长江湖南段、洞庭湖、湘江生态环境保护专项民主监督。
累计完成6599项污染防治具体任务
“我省一方面坚持问题导向,加快补齐短板旧账;一方面以山水林田湖草系统保护修复为途径,筑牢水域生态屏障。”潘碧灵表示,为守护好一江碧水,湖南在不断提升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补齐短板旧账。我省从2017年开始,连续5年打响攻坚战“夏季攻势”,累计完成6599项污染防治具体任务。截至2021年底,全省建成县以上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163座,914个乡镇建成污水处理设施,126个县市区全部启动实施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取得阶段性成效,31家沿江化工企业关闭退出,143家省级及以上工业园区全部配套污水集中处理设施。
重点流域保护和治理得到持续深化。湘江保护和治理第3个“三年行动计划”部署的10方面30项具体任务基本完成,株洲清水塘、郴州三十六湾等五大重点工矿区取得积极成效,流域水质优良率达到98.7%,比2012年提高10.6个百分点。
不达标水体整治力度在持续加大。按照“一河(湖)一策”要求,我省连续4年加大对大通湖、蒸水等不达标水体系统治理,目前,大通湖已退出劣V类,由过去的“水下荒漠”变为“水下森林”。
筑牢“一江一湖三山四水”生态屏障,我省正积极构建全流域生态涵养带,并着力加强生态流量管控,出台《湖南省主要河流控制断面生态流量方案》,明确了14个市州水量分配份额和23条重要河流106个控制断面生态流量标准。
还要打一场“持久战”
“守护好一江碧水,既要打攻坚战,也要打持久战。”潘碧灵表示,作为农业大省、人口大省和有色金属之乡,必须突出精准、科学和依法治污,继续深化“一江一湖四水”系统保护和治理,才能体现新担当、展示新作为。
污染防治攻坚战不会停。“夏季攻势”、长江生态环境治理“4+1”工程是统筹水环境治理、水资源保障和水生态修复的重要抓手;洞庭湖总磷控制、老工矿区历史遗留污染治理、矿山生态修复等是重点攻坚对象。
全流域协同“守护”增合力。全面落实《长江保护法》,严格执行执法检查,推动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全面履行法定职责,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齐抓共管合力,构建上下游共治共建共管共护的新格局。
环境风险化解将加快。通过整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等交办问题,我省将加强重大环境风险源排查整治和管控,及时化解环境安全隐患。
“总体而言,提升‘守护好一江碧水’的现代化水平,还亟需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加大科技支撑,强化监测监管能力建设,提升综合监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