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4月15日讯(全媒体记者 黄利飞)记者今天从省自然资源厅获悉,即日起全省各类建设项目用地审查报批,地类认定均要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为统一底图、底数,确保地类真实性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地类来源的合理、合法性。
具体来看,现状为耕地的,按照耕地地类报批,应依法落实耕地占补平衡。现状为建设用地的,有合法来源的按照建设用地地类报批;无合法来源的按照建设占用时的国土变更调查(土地变更调查)的实际地类报批。
建设项目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以国家永久基本农田数据库为准,必须落实永久基本农田补划任务。
新建水利水电工程中水库淹没区形成的水库水面,涉及使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应办理土地征收手续,按淹没前的现状地类报批;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应落实永久基本农田补划任务;涉及占用耕地的,要先行落实耕地“进出平衡”。
省自然资源厅要求,全省自然资源系统要严格对标国家要求,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对今后新上报的建设用地项目按最新要求认定地类,各地各单位要做好数据启用及衔接相关工作,确保平稳有序过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