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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4月15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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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自制食品药品不能放任自流

  谢晓刚

  近年来,自制食品药品在网络上盛行,从咸菜、腊肉、腐乳到果酒、饼干和糕点,再到减肥酵素、压片糖果、中药茶饮,这些产品被商家打上“纯天然”“无添加”“手工制作”的标签,深受不少消费者青睐。但与此同时,商家无生产经营资质、无相关标签等问题也被频频曝光。

  不难发现,这些自制食品药品卖家多数并未在相关部门进行登记,也没有食品经营许可证,一般都是家庭作坊式的制作环境,很难保证食品安全。一旦出现质量问题,难以监管。根据《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相关法规,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法取得许可,入网食品生产者应当按照许可的类别范围销售食品,入网食品经营者应当按照许可的经营项目范围从事食品经营。这意味着即便是通过微信朋友圈、电商平台销售“自制食品药品”,都必须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或食品经营许可。

  因此,对风靡网络的自制食品药品应该实行有效的监管。尤其对于线上售卖的,作为监管部门,必须与时俱进,依法依规通过线上线下发力,加大日常化执法力度。

  其次,电商平台以及互联网企业也应负起责任。从自我监管的角度来说,平台需要依法建立管理制度,包括建立纠纷调解、消费权益保护等机制,配合执法检查等,以净化消费环境。

  当然,作为消费者,对于网络上销售的自制食品药品应少些迷恋。毕竟,“三无”商家的“跑路”成本远比你想象的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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