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栋良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改革是乡村振兴的重要法宝。新时代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无疑要通过深化农村改革,进一步激活农村资源要素,破除制约“人、地、钱”要素流动的制度障碍,激发强劲内生动力。
激活人才要素。发展乡村产业核心在人。没有产业留不住人,没有人发展不了产业。一是依托现有产业激发乡村人才潜力,改革城乡二元人才评价体制。制定以职业能力为核心的城乡统一的职业评价标准,打破户籍、地域、身份、档案、人事关系等制约,畅通经济组织、社会组织、自由职业者等职称技术水平评定渠道。完善以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机制,探索公益性和经营性服务融合发展机制,允许乡村人才通过提供增值服务合理取酬,并通过股份股权、荣誉评定等激发乡村人才活力。二是针对产业需求加大人才培养力度,创新人才培养机制。重点抓好四类人才: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方向是全面建立职业农民制度,改造乡村教育体系,让更多的农村青年接受职业教育,加快从小农户中培养造就一支爱农业、懂技术、善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形成一批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等现代农业的主力军;培养乡村能工巧匠,方向是选拔培养一批工艺精湛、扎根农村、热爱乡土的乡村工匠、文化能人、手工艺人,支持开展创业创新;鼓励人才下乡兴业,方向是建立健全激励机制,支持企业家、专家学者、医生教师等市民下乡;支持能人返乡创业,方向是落实金融贷款、用地用电等扶持政策,鼓励在外创业有成的企业家、科技人员、农民工回乡创业创新。
激活土地要素。针对乡村产业类型、产业融合程度和产业结构调整的要求,进一步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以土地整治为核心,拓展产业用地供给渠道,提升产业用地保障。在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基础上,继续鼓励以农业产业发展为导向的土地集约经营。完善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对引领农业多功能发展和三产融合的企业和工商资本给予用地政策支持,结合产业发展规划需求统筹协调农村承包地、宅基地和建设用地置换,实现产业用地复合利用,提高土地利用效率。针对不同产业需求,制定差别化的供地政策。加快推进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针对农业农村服务业的用地需求,继续鼓励返乡、下乡人员和当地农民合作改建自住房,支持返乡人员依托自有和闲置住宅发展适合的乡村产业,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赋予农民更多的财产权益和经营权利。
激活金融要素。一是统筹协调政策资金投入,促进产业衔接。多维度统筹布局产业资金配置,实现长效主导产业和短效特色产业的有序衔接,统筹协调原有项目和新产业项目资金投入。二是鼓励供应链金融发展。激励金融机构依托产业链为供应链上下游经营主体提供结构化的金融服务,鼓励金融机构与产业龙头企业共同支持和培育乡村产业发展,助力小微企业和其他经营主体的发展,带动低收入群体的参与。三是促进政策性金融机构、商业性金融机构与合作金融机构建立分工协作的乡村产业金融支持体系。鼓励政策性金融机构在业务范围内为乡村产业提供相对大额的中长期信贷支持,增强中长期信贷投放能力和差别化服务水平,有效对接产业中长期投资性资金需求;充分发挥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等政策的激励作用,激发商业银行支持乡村产业发展和涉农经营主体创业的力度和积极性,强化农村中小金融机构支农主力军作用,使其坚持服务县域、支农支小的市场定位,加大对县域地区的信贷投放,有效对接产业短期投资和流动资金需求;鼓励合作金融规范发展,对接乡村各类业态发展的周转性资金需求;积极实施互联网金融服务“三农”工程,利用信息技术手段改善传统信贷服务“唯抵押”“唯担保”的信贷风控模式,有效解决涉农经营主体因缺少抵押物和担保人而遭遇的“贷款难”问题,着力提高农村金融服务覆盖面和信贷渗透率。
(作者系湖南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长沙市基地特约研究员,本文系湖南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课题《湖南职业教育服务乡村人才振兴:供需对接及其实现路径研究》【XJK19BZY040】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