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充分发挥林长办的统筹协调作用和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近日,华容县林长办和县检察院共同签署了《关于建立“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的意见》,标志着“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在华容正式启动。
“林长+检察长”的运行,是生态文明建设法制化的生动体现,有助于加强森林和湿地资源保护的法律监督与行政执法的工作衔接,实现行政机关和检察机关的信息共享、资源整合、协同联动的生态资源保护合力,实现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无缝对接,构建保护全县森林、湿地资源共建共治的工作格局,为华容绿色发展保驾护航。
下一步,华容县林长办将持续加强与县检察院的联动协作,全面推行“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共同推进林业生态环境共建、共治、共享,合力守护好华容的绿水青山,向党和人民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晏佳贵 邓 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