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3月11日讯(全媒体记者 戴鹏 通讯员 李娜)3月11日,记者从株洲市民政局获悉,“离婚冷静期”制度实施1年,效果显著。去年,该市受理离婚申请9332对,实际办结5481对,同比降幅近四成。3851对夫妻在“离婚冷静期”后放弃离婚,选择重归于好,离婚登记人数创近10年来最低。
3月11日11时,株洲市芦淞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前来办理业务的人并不多,业务大厅门口摆放有《民法典》相关婚姻家庭的宣传,办理处张贴、摆放着离婚登记业务流程图、婚姻登记的相关告知事项等。
“‘离婚冷静期’对那些情绪化、冲动离婚的夫妻起到较大作用。”芦淞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主任刘娟说,“离婚冷静期”实施1年来,该登记处受理离婚申请687对,实际办理400对。“离婚冷静期”大幅增大许多准备离婚家庭延续婚姻的可能性。
为避免不理性离婚,株洲各婚姻登记处设置婚姻家庭辅导室,由专业人士提供服务,帮助化解婚姻家庭矛盾。
家庭婚姻辅导师王亚惠介绍,婚姻辅导是在对双方的调解中,找到他们的问题所在,对于他们以后更好地经营婚姻提供帮助,许多吵架的夫妻,劝着劝着就不离了。“离婚冷静期”的出现,让婚姻辅导的效能正在不断扩大和深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