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2月28日讯(全媒体记者 孟姣燕 通讯员 李麦收 陈欣恬 龚杰媛)按照国家发改委部署,经省政府同意,省发改委近日印发《湖南省大通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与可持续发展试点实施方案(2022—2024年)》。
《方案》提出,试点范围包括大通湖区全域(河坝镇、北洲子镇、金盆镇、千山红镇、南湾湖办事处)、南县片区(明山头镇、青树嘴镇、乌嘴乡、华阁镇、茅草街镇)和沅江片区(草尾镇、阳罗洲镇、黄茅洲镇、四季红镇)。力争到2024年,大通湖流域水环境质量得到显著改善,国控考核断面总磷浓度下降20%以上;流域内城镇污水处理率达95%以上,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人均GDP增长率达8%,第三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41%。
《方案》明确了5项重点任务:构建空间开发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相匹配的格局,合理规划水污染防控、水生态修复、水资源保护和涉水产业发展;推动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调优种植业结构,推广“稻虾共生”“稻蟹共生”生态种养模式,发展绿色生态食品加工、生物医药等支柱产业;推进流域控源减污,加强农田面源、生活、工业污染治理;提升水体自净能力和生态系统功能,科学划分一级、二级水源保护区,修复湿地生态系统;积极开展治理合作,积极引进社会资本,强化“河长制”考核,探索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和横向生态补偿机制。
2017年,大通湖流域纳入全国第一批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与可持续发展试点。试点前,大通湖水质为劣Ⅴ类。首轮试点切实改善了大通湖水质和生态环境,水质总体评价达Ⅳ类;生物多样性逐渐显现,湖内水生植物有17种之多,冬季回归候鸟约10万只,其中小天鹅1800多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