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灿辉
推广村级组织依法自治事项、依法协助政府工作事项等清单制,规范村级组织机构牌子和证明事项,推行村级基础信息统计“一张表”制度,减轻村级组织负担。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对此作出明确要求。
三农金融服务室、综合文化服务中心、远程教育服务站、农家书屋、村邮站……时下,很多村委会办公室墙上挂满了各种各样的牌子,七八个上十个成常态,让人眼花缭乱。村委会办公室是村级公共事务管理的地方,为明确责任,服务群众,挂上村支部、村委会、村务监督委员会等牌子理所当然。不过,相当多的“村办”牌子众多,实际是为应对各类“上头”单位部门“加挂”的,徒有其表,工作“空转”。每到考核检查,村级组织也基本上是做样子,走形式。“牌子”过多,让村级组织疲于应付,不堪重负。
毫无疑问,出现此类问题,一方面源于某些干部不正确的政绩观作祟,乐于面子工程,喜欢做表面文章,搞形式主义;另一方面是某些“上级机构”过于“倾斜”基层,把一些本应属于自己“亲自”干的工作和责任转嫁给基层。按照中央“规范村级组织机构牌子”要求,对村委会“牌子乱象”进行治理,势在必行。上级机关要按照村级组织依法履行职责事项和协助政府工作事项等责权清单,因地制宜,能减则减,把不属村级组织履职范围,对服务群众无实质作用的牌子“下墙”。同时,带头落实好今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力戒形式主义,切实为村级组织减负。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监督,对向村级组织转嫁自身职责范围内工作事项的单位部门,严肃追责问责。
村级组织事务繁多,乡村振兴任重道远。理直气壮地在“牌子”上做减法,从而腾出精力在服务群众、解决基层困难上,也是在振兴乡村的事业上做加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