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医保局、国家中医药局、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卫生局联合印发《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管理办法》,推动实现不同医疗机构间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
该办法将于2022年3月1日起施行。如何避免重复检测,一直是国家近几年改革的方向,随着办法落地,重复检测这一老大难问题,预计可能逐步得以缓解。 画/朱慧卿 文/港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