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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1月31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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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开展“消费帮扶新春行动”
促进居民消费持续恢复

  湖南日报1月30日讯(全媒体记者 孟姣燕 通讯员 龚杰媛)根据国家通知要求,省发改委、省乡村振兴局近日联合印发《关于组织开展“消费帮扶新春行动”促进消费持续恢复的通知》,抢抓2022年春节、元宵节等消费旺季契机,促进居民消费持续恢复和脱贫地区特色产业发展。

  《通知》明确,2022年1月下旬至2月28日,各有关单位(部门)负责组织本行业、本领域、本系统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广大干部职工参与,各市州人民政府消费帮扶牵头单位负责组织本地区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广大干部职工参与,有关消费帮扶重点企业结合自身生产经营范围发挥企业资源和市场优势参与。

  加大脱贫地区特色农产品消费采购力度。鼓励各有关单位在优先采购脱贫地区特别是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大型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生产的产品作为慰问品、节日福利。

  发动干部职工和广大市民扩大节日消费。组织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广大干部职工、市民群众积极参与消费帮扶,在置办年货、日常用品采购中积极采购脱贫地区特别是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大型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生产的农副产品。

  积极组织线上销售平台扩大网络销售。组织“832平台”、京东、淘宝、抖音等重点电商企业推出一批促销帮销活动,打造脱贫地区农副产品专区、专栏,依托消费帮扶重点企业联盟,扩大网上销售规模。

  鼓励脱贫地区干部职工开展县域旅游消费。鼓励具备条件的脱贫地区特别是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大型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等,合理开放农家乐、特色民宿、农业观光等乡村旅游项目,适度搞活节日县域旅游市场,更好满足群众节庆旅游文化休闲、娱乐消费需求。

  《通知》要求,做好脱贫地区特色农产品货源组织,鼓励制售半成品和“净菜上市”,有序调配公共运力,打通田间地头到百姓餐桌的绿色通道,便利终端“家门口”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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