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瑞瑞
当代科幻小说作为一种思想实验,营构人机关系的多种可能,使人们提前感知未来存在的可能风险。在众多人工智能题材作品中,湖南作家赵炎秋发表在《中国作家》上的科幻小说《智人崛起》,在这方面提供了诸多新的启示。
在叙事语言上,小说摈弃了科幻小说惯常启用的个体机器生命的抒情性话语,呈现了高智人群体对权利与地位的正面争取。
一般来说,个体机器生命抒情性话语的启用可以有效激发人性效应,赢得读者或观者的同理心。而在《智人崛起》里,由于小说营构了机器人高度日常化的未来社会,导致人性效应消退。高智人与人类共存于日常生活之中,人们似乎已从人机关系的恐怖谷中走出,向人机和谐的新世界走去。
然而,人类与高智人的疏离与不和谐侵蚀着人机共融的表面世界。人类对高智人保持着警惕,高智人受自然人的严密监督。人类接纳高智人成为自己工作的帮手甚至生活的伴侣,享受着他们带来的各种便利,却从未真正实现与高智人情感与心灵的交通。尤需注意的是,这时的高智人已不是科幻电影《人工智能》里大卫式的柔弱孩童,在高智人面前,每个自然人都是潜在的“智败者”。因此,无论是文本中的自然人还是文本之外的读者,都不易成为高智人的同情者。在此种情况下,机器人要寻求其主体价值,单一的抒情性话语显然已失效。个体主角的抒情性话语在小说中被高智人律师争取权利的法律辩护语言所替代。
在情节设置上,小说呼应了当下学界对机器人权利问题的争论,其探索更加细化并具现实意义。
这部小说对机器人是否应该拥有权利进行了探讨。我们可以从道德和法律上分别来看。首先是道德权利。道德权利即是被尊重的权利,对机器人来说,受到尊重对待是最基本的权利。也就是说,机器人不能遭受虐待、奴役和滥用。
在这部作品中,高智人基本的道德权利并未得到尊重。人类与高智人配偶相处时秉持的是人与物的关系原则,完全忽视了高智人的社会性转变。当一个能够自由思考和具有丰富情感的生命融入社会时,必然与社会产生互动,从而在心理、情感、行为等各方面产生变化。他们的属性已经从出厂时的工具属性生命体发展为具有人类属性的生命体,因此,他们应当获得起码的尊重,也就是最低限度的道德权利。
第二是法律权利。“人皆生而自由,在尊严及权利上均各平等。”由于人造生命从诞生之日起就是非自然的,因此持反对意见的学者把机器人排除在人类权利之外。学者沃伦则从强调人性的角度,将具有人性的机器人纳入人的范围内。人类概念强调的是生物属性,人这一概念强调的则是道德意义上的人格或人性。高智人周志强故意让设计者把他的眼睛设计得异于人类,大胆地表示要做一个争取与人类同等权利的非自然人。“我们不应混在自然人中,冒充自然人。我们就是高智人,和自然人一样的人,甚至是比他们更好的人。”
从小说结尾来看,《智人崛起》表面似在宣扬人性的胜利,实质上却以人类和高智人的双极进化,预告着人性领域的失守。
小说以高智人的武装反抗失败而告终。小说的结束意味着新问题的开始。一方面,小说道出一个事实:技术会自动淘汰那些落后于时代的人。人与人、人与机器的竞争使人机结合成为必然。另一方面,当福山们高高举起标榜人性的X因子时,高智人却把人性演绎到极致。面对着人类与智人的双极进化,在难以人力锁死技术的未来社会,后人类主义学者打出的“我们都是后人类”的标语,鼓励我们再次按下选择键,抛却人类中心主义思想统摄的人机主奴关系预设,或可为人机共融打开一个不太悲观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