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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1月12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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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
10条举措缓解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住房困难

  湖南日报1月11日讯(全媒体记者 陈淦璋 通讯员 周文静)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近日印发《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着力缓解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住房困难。

  《通知》共有10条举措,在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对象标准、发展重点、发展目标、房源筹集等方面进行了明确。主要解决符合条件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以建筑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的小户型为主,租金低于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租金。

  《通知》提出,长沙市、株洲市、湘潭市和岳阳市是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重点城市,要采取新建、改建、改造、租赁补贴等多种方式。重点支持产业园区配套建设,促进产业园区发展,实现职住平衡。其他城市可根据实际需要,对闲置和低效利用的商业办公、旅馆、厂房、仓储、科研教育等非居住存量房屋进行改建,以及在产业园区配套建设,因地制宜、科学合理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

  在房源筹集上,保障性租赁住房主要利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企事业单位自有闲置土地、产业园区配套用地和存量闲置房屋建设。可将闲置的棚改安置房、公租房、经适房等政府的闲置住房用作保障性租赁住房。在供需矛盾突出的区域,适当利用新供应国有建设用地建设,并加强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配套。

  《通知》要求落实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土地、税费和金融等支持政策。

  据悉,2021年,长沙市作为全国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40个城市之一,开工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4.35万套,并实现分配入住1.6万套。2022年,全省计划开工保障性租赁住房4.58万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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