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法院的同志,这两年多一直为我的钱奔波,没有你们,我的钱估计都拿不回来了。”一上班,申请执行人姚某就到了大通湖区人民法院,送上锦旗并向办案干警表达谢意。
原来,2019年11月,申请执行人姚某因工伤问题与某砖瓦厂和经营人夏某某发生劳动争议纠纷,在大通湖区法院判决并执行,申请执行标的为9万余元。通过财产查控,查明被执行人名下仅有2万余元的银行存款,经划拨发放给姚某后,再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为尽快为姚某执行到位,执行干警对砖厂的砖进行了扣押,多方联系买家,但一直变现未果。
执行干警抱着决不放弃的决心,坚持查找财产线索,打听到该砖瓦厂因环保项目到位了一笔款项,于是立即赶到环保部门联系协助执行工作。眼看执行款追回有望,结果被执行人夏某某卷入一起刑事案件,该笔环保款被冻结,案件又陷入僵局。后经过多方努力协调,最终将剩余的执行款7万余元顺利兑付给姚某,案件执行完毕结案。
大通湖区法院历来高度重视涉民生案件的执行工作。此案在该院的执行案件中金额不算大,但事涉申请执行人生存问题,也就将此案列为重点突破案件。历时两年,终于给了申请执行人一个满意的答复。今后,大通湖区法院将坚持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要求,继续加大对涉民生案件的执行力度。(彭 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