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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23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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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载耕耘果满枝
——怀化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纪实

  怀化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会议。

  鹤城区坨院街道公共法律服务站。

  怀化市司法局在城区锦秀五溪广场举行“我为群众办实事”—法律服务进社区实践活动。

  会同县强力推进智慧矫正工作。

  通道鼓楼议事。

  (本文图片由怀化市司法局提供)

  ■ 朱跃军  张毅林

  近日,来到芷江侗族自治县公坪镇政府院内,发现这里最醒目的变化是司法所。墙上蓝底白色的“中国司法”四个大字和司法行政徽章格外耀眼;进入所内,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普法依法治理室、行政执法监督室、法制审查室、心理咨询室、心理疏导室、社区矫正工作室、安置帮教工作室、谈话室、人民调解庭、档案资料室等11个功能室,井井有条。6名工作人员警装着身自有一份庄重。所长李丽娟感慨地说:“现在所里的工作规范了、环境改变了、所容所貌变好了,老百姓对我们的评价有了很大的提高,来办事、来调解心情舒畅了。”

  如今,全市基层司法所无论外观还是业务和成效都焕然一新,而这种质的飞跃得益于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推动。据了解,2018年4月以来,该市启动了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按照“三规范三确保”的工作思路,列出了18项任务清单和工作“时间表”,吹响了怀化新一轮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集结号。

  领导重视 高位推动

  司法所是司法行政工作在基层的触角,是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关键环节。因此,必须解决基层司法所面临的人员不足、基础设施落后、工作不规范的问题,解决与法治建设和依法治市的要求不相适应的问题,把加强基层司法所的建设作为筑牢基础、稳定大局、促进事业的重要一环。

  怀化市委、市政府多次研究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问题。市委书记雷绍业说:“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基础性工程。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增强抓好新时代司法所建设的政治、思想和行动自觉,以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推动包括司法所工作在内的各项事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怀化、法治怀化。”

  按照司法部和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在省司法厅精心指导下,怀化市大胆探索,勇于创新,按照建强队伍、规范业务、全面履职、创新管理,高质量推进基层基础工作的要求,进行基层司法所的规范化建设工作。2018年,将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纳入全市综治考评范围,2020年,又将该项工作作为市对县平安建设考评减分项目单列,成为全市政法战线唯一一家基层派出机构规范化建设纳入考评的单位。

  随着规范建设三年行动的持续推进,今年9月,怀化市委、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加强新时代司法所建设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在全省率先就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做好司法所工作作出全面部署,推动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向更高层次迈进。

  完善机制 夯基固本

  “机构不全、管理不顺、人员缺失、事务繁杂”是基层司法所曾经面临的困境,也是怀化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重点解决的问题。

  解决的路径就是机制创新。

  “机制创新是司法行政发展的重要助推器。顺应时代要求,只有破解制约司法所建设的体制性、机制性、保障性难题,才能使司法所工作回归主业,为司法行政工作提供强有力的动力源。”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吴永盛说。

  从2018年开始,怀化市从三个方面发力,创新性地进行司法所规范建设工作。

  在体制改革上,按照“机构独立、编制单列、职能强化、管理规范”的要求,对司法所进行定编、定岗、定职责,实现了县乡共管、县管为主的管理体制和所有乡镇(街道)全覆盖。

  在基础建设上,坚持重心下移、力量下沉、保障下倾,不断夯实基层、建设基层、服务基层。截至2019年底,全市司法所公用经费预算已全部实现人均每年2.2万元标准,与司法所业务相关的专项经费预算也都有不同程度增加。到2020年,芷江、麻阳、溆浦、新晃、辰溪、靖州、洪江等县市司法局,在“三年行动”中完成了对现有司法所硬件设施的改造更新,其他县(区)也将在2021年底前完成三年行动计划。全市司法所业务用房总面积达25962.4平方米,业务用房达标所187个,拥有独立业务用房150个。

  在内部管理上,做到三个规范,即:规范所容所貌、规范人员布局、规范业务流程。全市司法所组织队伍、基层保障、业务工作、所务管理“四个规范”和工作职责、工作标准、工作流程、服务公开、队伍建设“五项制度”得到落实,80%的司法所专职工作人员达到3人以上。

  如今,全市205个司法所已然成为服务乡村振兴的重要力量,基层法制建设的基础平台,预防化解矛盾的前沿阵地,提供公共法律服务的一线窗口。

  忠诚履职 担当作为

  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让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者肩头有了担子,工作有了目标,干事、创新的热情不断迸发,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呈现出一派新气象。

  履行指导职能,加强矛盾化解。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纳入全市“无上访村(社区)建设”主要指标,努力实现“小事不出村(社区)、大事不出乡镇(街道),矛盾不上交”。省际接边地区以矛盾纠纷联防联调为核心,推出组织联建、矛盾联防、纠纷联调、普法联宣、法律联援“五联”工作机制,着力构建民族和谐边界圈。

  依靠基层力量,加强法治宣传。依托司法所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活动,让法治理念深入人心。新晃山歌普法队、中方县女子普法小分队、洪江市普法轻骑队、芷江普法快递员等常年活跃在乡村集镇,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普及法律知识。基层依法治理工作成效斐然,溆浦县的“屋场说法”、通道侗族自治县的“鼓楼议事”远近闻名、影响深远。

  整合公共资源,加强法律服务。将司法所融入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整合站点资源,实现互联共享,为群众提供线上线下、及时便捷、专业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推动“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全覆盖,确保群众大部分法律诉求都能在“一小时”内得到解决或回复。建立法治审查制度,为乡镇党委政府提供各类法律意见1400项(次),完成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审核2570余件。

  会同县借助全省第一批“智慧矫正”建设试点县的契机,构建“大平台共享、大系统共治、大数据矫正”的新格局,实现了业务数据化、管理智能化、教育智慧化、帮扶信息化、监管移动化、指挥可视化的“六化”目标。2018年,溆浦县启动社区矫正“队建制”改革,投资600多万元,在县里成立了一个执法大队,25个乡镇分片成立了5个执法中队,明确了大队、中队、司法所的各自职责,实现了“1+1>2”的双赢局面。

  强化督导 提升质效

  在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中,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将目标定在“管理有序、行为规范、职责明确、运行高效”上,强化管理意识,制定规范标准,健全工作制度。

  日常督导常态化。坚持每半年定期和随机抽查相结合,对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开展督导,全面掌握推进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实施分类指导、精准指导,充分发挥督促检查传导压力、激发动力的作用。

  考核内容精减化。将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考核内容进行重新整合,由原来的32个小项精减成18个小项,既减轻了基层负担,又使得考核更有针对性、操作性。

  社会监督透明化。通过亮职责、亮身份、亮承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推诿扯皮、效率低下等现象,促进司法所工作作风进一步转变。

  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成果得到了上级和社会的认可。目前,全市有全国模范司法所4个、全国先进司法所4个,省级模范司法所11个、省级规范化司法所67个。2018年以来,先后有13名所长被司法部评为全国优秀司法所长和模范人民调解员,24名司法所工作人员受到省司法厅表彰,一大批优秀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人员通过“寻找最美司法员”“出彩司法行政人”“点赞司法行政”和“榜样的力量”等主题宣讲活动,被社会所认识,赢得广大群众的赞誉。

  站在新的起点上,怀化市司法行政系统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不断提升基层司法所的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水平,为奋力建设“三城一区”作出积极贡献,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为现代化新怀化贡献法治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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