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8版:市州观察·永州 上一版3  4下一版
 
版面导航

第01版
头版

第02版
要闻

第03版
要闻
 
标题导航
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2021年12月22日 星期三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宁远县:探索开展量化评估 提升巡察整改成效

  “你们单位这个问题整改成效不明显,佐证材料不齐全,还没有整改到位……”近日,宁远县委巡察办、县纪委监委以及相关派驻纪检监察组对十二届宁远县委第十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开展日常督查,推进反馈问题真改实改。

  推动解决问题是巡视工作的落脚点,近年来,宁远县始终将强化巡察整改落实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率先探索出台《宁远县委巡察整改量化评估实施办法》,不断强化巡察问题整改和成果运用,充分发挥政治巡察综合监督作用。

  该实施办法规定,量化评估工作以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回头看”督查启动,将被巡察单位整改分5个方面23项指标用百分制进行量化,由县委巡察机构、整改督查组、县纪委监委相关纪检监察室、相关派驻纪检监察组、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等部门根据平时掌握的情况和“回头看”督查情况进行评估打分,再由县委巡察办汇总统一上报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评估等级,将评估成果运用于绩效考核当中,并依纪依规对存在问题的单位及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

  2019年以来,宁远县委先后派出20个督查组,对十二届县委前九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开展了“回头看”,发现整改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整改不彻底等问题121个,对36个单位进行绩效考核扣分,对8名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

  开展巡察工作以来,宁远县高度重视巡察“后半篇文章”,不断压紧压实被巡察单位党组织的整改主体责任,要求既拿出“当下改”的举措,又形成“长久立”的机制,持续推动巡察监督、整改、治理有机贯通。截至目前,十二届县委前九轮巡察向被巡察单位共反馈问题1558个,整改到位1529个,完成率98.14%,完善各类制度356项,清退上缴违规资金726.2万元,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27人、组织处理236人次,其中立案审查单位正职15人、移送司法5人。通过巡察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187个,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提供了坚强的政治保障。

  (李胜平 刘智连 欧阳友忠)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 版权所有 湖南日报报业集团 
copyright © 2008 VOC.COM.CN, Geo Info. All Rights Reserved
湘ICP证 湘B2-20080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