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城鱼乐水乡置业有限公司通过土地挂牌出让程序,竞得网挂[2011]19号地块,位置位于原望城县星城镇普瑞大道与金星大道交叉口西北角,出让宗地面积为7239.86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为7920万元。本局于2011年12月21日与望城鱼乐水乡置业有限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电子监管号为4301222011B01075)。合同签订后,该公司除支付竞买保证金1200万元外,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剩余土地出让价款。经本局2014年10月8日书面催告后,该公司仍未缴清所欠土地出让价款。故本局于2014年10月30日作出《解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通知书》(长望国土资解[2014]字第002号)。该公司法定代表人余岁柏于2015年6月16日签收《解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通知书》。送达签收之日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解除之日。
特此公告
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望城分局
2021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