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全媒体记者 刘燕娟
通讯员 陈庆林
近日,在郴州市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上,郴州市委书记刘志仁不留情面当场指出4名市直单位“一把手”和另一名参会人员的会风会纪问题。随后,郴州市纪委监委对这5名同志进行约谈。
郴州市将“一把手”监督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今年10月,郴州市委出台《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20条措施》,高位推动确保高质推进,着力破解“一把手”监督难题。
严密编织“一把手”监督网
“因为缺少监督,大事小事都是我一个人说了算”“第一次收钱时胆战心惊,发现没人监督,胆子就大起来了”……翻看落马干部的忏悔书,几乎都直指对“一把手”监督乏力的难题。
党的十九大以来,郴州市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238名“一把手”,其中县处级66名,查处时不是“一把手”的,其违纪违法问题也多发生在担任“一把手”期间。这些“一把手”带头贪腐,往往带坏班子和队伍,影响一个地方、单位的政治生态,市水利局原局长黄伟清系列案等就带来一连串不良影响。
今年10月,郴州市委出台20条措施,重点强化对“一把手”监督,实行“一把手”权力运行专题报告,紧盯“一把手”深化政治巡察,从严从快处置“一把手”问题线索。同时,郴州市纪委监委将“一把手”监督细化为45项任务清单,明确监督方向和重点,确保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真正落地见效。
“20条措施和45条监督清单编织了一张严密的监督网,真正体现了严管厚爱。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把监督挺在前面,协助市委抓好‘一把手工程’。”郴州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代理主任肖开斌表示。
把“一把手”监督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
不久前,从县委书记办公室出来,安仁县检察院检察长长舒一口气。原来,郴州市纪委监委发现,安仁县检察院在办理一起案件时,当事人的亲戚私下找过该检察长过问,该检察长没有及时填报,违反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于是,郴州市纪委监委委托县委书记对其进行谈话提醒。
委托党委书记谈话是对“一把手”监督的利器,充分发挥了“一把手”熟悉谈话对象和具体工作的优势,这也是20条措施中的内容之一。今年以来,郴州市委主要领导多次开展廉政谈话,并一对一开展提醒谈话,市纪委主要领导对14家市直单位“一把手”进行约谈,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对59名“一把手”进行谈话提醒。
“监督‘一把手’,最难的是对决策权的监督。”郴州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介绍,如何压缩权力自由裁量的空间?20条措施中明确,实行权力运行专题报告,要求“一把手”在行政审批、资金分配、选人用人、土地出让、工程招投标等方面行使权力情况,每年向上级(派出)纪检监察机关专题报告一次。
郴州市纪委监委驻市卫健委纪检监察组就在市直12个卫健医保单位开展权力运行摸底,逐一清理职权底数,明确权力行使依据,查找权力风险。“不仅让‘一把手’与相关部门知道自己的权力明细与边界,也让上级党委、同级纪委、群众监督的尺子更精确。”郴州市直一医疗单位负责人说。
激发“一把手”担当作为
落马干部背后大多有商人利益输送的身影,紧盯“一把手”与商人交往行为,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成为郴州市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和优化营商环境的一个突破口。
今年5月,郴州印发《关于规范政商交往推动营商环境全面优化的实施意见》,为政商交往亮出“明白卡”。比如,参加企业外出类活动,可以搭乘企业统一安排的交通工具,可以与企业人员一同就餐、住宿,但必须遵守国内差旅有关规定,并结清差旅费用。在扎紧制度笼子的同时,以郴州经开区党委原副书记、管委会原主任靳卫腐败案为典型案例,在全市园区开展警示教育,以案促改,标本兼治,推动干部作风转变,营商环境有了明显改善。
“既要对‘一把手’的权力进行监督,又不能因为监督而抑制了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郴州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介绍,5月,市委同步出台《鼓励真抓实干容错免责的实施办法》,旗帜鲜明地为负责者负责、为担当者担当,最大程度激发担当作为。目前,全市已为16名党员干部容错免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