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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1月27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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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市娄星区:聚焦“三责”振兴乡村

  “村上农业公司产业分红,公益岗位家门口就业,再养点鸡种些菜,日子是越来越好。”11月25日,娄底市娄星区纪委监委、乡村振兴局工作人员来到万宝镇垭古村已脱贫户老刘家走访,在进行乡村振兴工作台账核对时,他高兴地说:“脱了贫,还能致富,离不开干部的贴心帮扶。”

  作为全省14个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示范创建县之一,娄星区准确把握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丰富内涵,强化系统思维,按照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统筹协调、纪委监督保障、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全面明责、日常督责、精准执纪监督,推动乡村振兴。

  娄星区把强化执纪监督作为检验干部作为,推动乡村振兴的基础条件,通过全面明责、日常督责、精准问责等工作机制,解决党员干部在乡村振兴工作中“干什么”“如何干”等问题,抓好各个环节的监督,不断提升基层治理水平。

  划好重点,全面明责强责任

  11月8日,娄星区召开全区乡村振兴工作调度会,向年度任务目标发起冲刺。由区领导挂帅带队,分阶段开展集中攻坚行动;建立工作标准,及时下达工作指令,全面厘清问题清单、整改清单、责任清单,确保压力传导到位、问题整改到位、工作落实到位;强化干部作为,严明奖惩,对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乱作为的,一律严肃追责。

  “两个清单”明责任。成立区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制定《娄星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责任分解表》《娄星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工作责任分解表》,将37项工作任务分解到25个区直职能部门和8个乡镇街道,分列77项责任清单、任务清单,明确各级各部门工作责任。

  强化监督严纪律。区纪委监委印发《娄星区关于制定和实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监督清单的工作方案》和《娄星区村级工程项目建设领域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确定监督清单16项和4项村级工程项目建设领域治理内容,对照清单开展精准监督、靠前监督、跟进监督,严明工作纪律。

  派驻队伍强帮扶。制定《娄星区2021年乡村振兴驻村帮扶工作实施方案》,全区37名区级领导挂点46个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和示范创建村,联点指导工作;区直机关事业单位全面参与乡村振兴驻村帮扶工作。全区共派驻乡村振兴驻村帮扶工作队62支157人,对全区65个乡村振兴重点村、已脱贫村、全国红色美丽乡村、省市区级乡村振兴示范创建村、软弱涣散村、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村等实现驻村帮扶全覆盖,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

  突出难点,多措督责强推动

  11月24日,落日余晖为娄底市娄星区杉山镇花溪村披上了霓裳。花溪小河犹如一条绿丝带蜿蜒在稻田间,河道两边杨柳随风摇曳,玫瑰花香随风袭来,村民惬意地沿着石板道散步游玩。

  臭水沟变成生态景观,老大难成为标志性工程,源自于广大党员干部瞄准痛点奋力攻坚,得益于明责督责的强力推动。

  专项督查促攻坚。今年11月,区乡村振兴攻坚指挥部成立4个督查组,由区级领导带队,区纪委监委、区委作风办、区乡村振兴局、区驻村办、区财政局、区发改局、区两办督查室参与,以“四不两直”的方式“拉网式”督查,集中火力发现和解决乡村振兴工作中的难点、堵点问题。

  日常督查促公开。区纪委监委对照乡村振兴监督清单深入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同时,“两微办”开展线上线下监督,深入推进“互联网+村级小微权力监督”工作,督促各村(社区)党务、村务线上线下“双公开”。截至10月底,全区共采集和公开“村级财务、村级项目建设、办事结果”等数据信息94.3万条。

  作风督查促规范。区驻村办会同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督查室和区乡村振兴局对镇、村干部、派驻工作队作风建设开展不定期督查,印发督查通报2期,通报问题7个。通过不定期督查,规范村级党组织建设,转变党员干部工作作风,不断压实驻村帮扶责任,强化入户走访,摸排易返贫致贫重点人群,澄清工作底子,厘清工作路子,推进乡村振兴。

  找准痛点,精准问责强作为

  走进双江乡洪家山森林公园,24.8公里环线,将60多处景点串联起来,形成了一个完整的旅游闭环。当地干部介绍:“游客人数比以往同期增长30%,这要得益于区里推出的‘三干五零’模式。”

  为夯实乡村主体责任,发挥村民主体作用,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娄星区在实施乡村振兴过程中,找准工作痛点,推行“三干五零”模式。“三干”,即夯实乡村主体责任,干部带头干;发挥群众主体作用,群众自愿干;激发干事创业活力,干群一起干。通过严把群众“意愿关”、项目“设计关”、资金“成本关”、建设“质量关”、干部“绩效关”,实现工程建设零利润、占用土地零(资金)补偿、出工出力零报酬、优化环境零阻工、群众满意零上访。

  “村里的事情村民定,自己的事情主动干”,新模式得到群众积极响应。

  一方面激发群众内生动力,一方面严肃干部队伍风气,娄星区坚持把民心工程办好、办实、办到群众心坎上。

  从严执纪强问责。严肃查处乡村振兴领域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不断增强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保障乡村振兴各项工作在基层落到实处。通过“两微办”平台,采取线上接受群众举报,线下暗访交办问题等方式,筑牢纪律屏障。

  通报曝光强震慑。区纪委监委以案明纪,通报曝光乡村振兴领域村级工程项目中套取资金用于违规开支、隐瞒村集体收入不入账等问题典型案例,发布督查通报,警示教育基层党员干部,持续释放对乡村振兴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零容忍”的强烈信号。

  建章立制强规范。制定出台《娄星区乡村振兴工作领导机制》《娄星区乡村振兴工作调度机制》《娄星区乡村振兴工作督查机制》《娄星区乡村振兴区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管理办法》等系列文件,强化工作创新、制度创新,持续筑牢乡村振兴组织基础。拟定《娄星区关于推进清廉项目建设“十个严禁”》,不断规范村级工程项目建设,打造“阳光工程”“廉洁工程”。

  (周 俊 何邵林 蒋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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