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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1月25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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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永县兰溪:入选首批省级民族乡村振兴试点单位

  日前,省民宗委公布31个首批省级民族乡村振兴试点单位名单,江永县兰溪瑶族乡跻身全市唯一、全省9个入列的乡镇之一。

  兰溪瑶族乡地处湘南边陲,与广西富川朝东镇交界,距江永县城37公里,辖6个行政村72 个村民小组9957人,其中瑶族人口占总人口的92.4%。近年来,该乡把民族团结进步与乡村振兴工作紧密衔接,同部署、同推进,按照“办点示范、以点带面、典型引领、辐射全乡”的思路,全力打造“勾蓝瑶寨”样板,积极探索利用民族文化实现乡村振兴的有效路径。以产业兴旺为核心,发展旅游、水果、蔬菜、烤烟等特色产业,着力实现“一乡一业,一村一品”,铺筑乡村振兴“奠基石”。全乡发展特色水果10930亩,种植珍珠椒、淮山等蔬菜4600亩,发展烤烟3200余亩,年产值共计1.8亿元。依托历史文化、瑶家古风、绿水青山等资源,以勾蓝瑶寨4A景区为龙头,辐射打造石盘生态养生谷、香花井桃林十里画廊以及新桥、棠下等传统村落“古村游”,以旅促农、以旅兴业,共发展特色民宿、农家乐17家,发展网店5家,培养60余名“经济能人”带动1300余人发展第三产业,瑶汉同胞携手奔小康。以改善民生为重点,全面提升群众“幸福感”。大力实施农村“三清四改五化”工程、“厕所革命”“户分类、村收集、乡转运”垃圾处理模式,整治村容村貌,美化人居环境,提升村庄品位,乡村面貌焕然一新。整合资金1.7亿元实施基础设施项目112个。改善办学条件;建好乡村文化站、文化室、农家书屋等文体设施;修缮保护古凉亭、古民居等116座;改造村幸福院,实现留守老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乐”。以乡风文明为保障,凝聚乡村振兴“正能量”。以创建全省法治示范乡镇为抓手,全面推行依法治乡,制定完善乡规民约,广泛开展村风评议活动,常态化开展“讲文明、除陋习、树新风”活动,广泛开展“三和”文明创建、“十星级文明户”评选表彰活动,引导广大群众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尊老爱幼、崇尚科学,提升文明素养,追求健康生活。同时,注重民族传统文化的保护与传承,挖掘勾蓝瑶寨“洗泥节”、石盘“香龙节”、香花井“桃花节”等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为乡村振兴注入新活力。

  (任泽旺 何恺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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