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11月24日讯(全媒体记者 张咪 通讯员 张和生)“感谢调解员让我们一家重归于好,再也不因为生活琐事发生矛盾了。”炎陵县策源乡东岭组刘大爷近日告诉记者,大儿媳和小儿子总闹矛盾,调解联络员曾明清主动上门调解,化解了多年的积怨。
炎陵是“支部建在连上”的首个实践地。去年,炎陵县创造性提出“人民调解制建在村组上”,在学习“枫桥经验”基础上,将三级调解机制延伸为县、乡、村、组四级。让身边的人解决身边事,发现问题萌芽及时消除,提升基层化解矛盾纠纷能力,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镇、矛盾不上交,防止民事拖成刑事、小事拖成大事。到目前为止,该县已连续16年获评“全省平安县”。
炎陵县司法局组织工作人员进村调研,下发《关于配备村民小组调解联络员的实施意见》,通过本人自荐、村委推荐等方式,为全县各村民小组配备包括离退休干部在内的1442名调解联络员。按照“以奖代补”政策,由人民调解专项经费给予补助。目前,该县调解联络员参与化解矛盾纠纷411件,占全县矛盾纠纷化解总数的45%,全县未发生一起民转刑案件。
调解联络员还利用各种形式,广泛宣传与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播下“法治种子”,让村民成为“法律明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