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11月24日讯(全媒体记者 宁奎 通讯员 满益群 邵华)为进一步加强旅游市场监管,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近日,张家界市、常德市、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三地市场监管部门,共同签署《旅游佣金“公对公”监管联席会议备忘录》,标志着由张家界发起的旅游佣金“公对公”监管改革,开启多地联动实施序幕。
根据备忘录,三地将进一步完善张家界现行的旅游佣金“公对公”制度,统一旅游市场执法标准和尺度。积极开展旅游市场监管执法,以景区景点、旅游团队购物场所、旅游演艺场所、旅游餐饮等为重点监管行业,严厉打击商业贿赂、虚假宣传、消费欺诈、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全力推行和执行旅游佣金“公对公”监管制度,不断规范旅游市场经营行为,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自2018年起,张家界市率先在全国探索旅游佣金“公对公”监管,从制度上治理旅游市场中存在的账外暗中给付“佣金”,扰乱市场公平竞争秩序、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该制度规定,给付和收受旅游佣金必须签订书面合同;佣金收受人只能是旅行社法人或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中间人;必须建立符合法定要求的财务账,所有营业收入、给付和收受的佣金必须如实入账;佣金给付不得超过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或有关行业确定的幅度。
旅游佣金“公对公”监管制度的实行,让旅游行业中返利、让利及佣金等公开透明化,遏制佣金返利给付乱象,促使相关费用纳入税收监管。截至目前,张家界涉旅经营主体已全面执行旅游佣金“公对公”制度,所有旅游购物企业均已取消人头费和保底费,并实现佣金“公对公”兑付;景区景点、演艺场所按照制度规定和佣金“公对公”协议内容,基本实行旅行社团队优惠价直接销售门票,“高挂低售”“高额回扣”等旅游乱象得到有效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