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11月17日讯(全媒体记者 王为薇 通讯员 钱小艳)记者今天从省医保局了解到,省医疗保障局、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联合印发《长株潭区域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统筹管理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实施旨在统筹管理长株潭区域范围内基本医保制度,实现参保人员依法参保缴费,公平享受基本医保待遇,实现基本医保制度一体化。实行基本医保基金长株潭区域一体化管理、统筹调剂使用,合理均衡长株潭三市之间基金负担,提高基金整体抗风险能力。建立统一集中的医保信息平台,统一规范经办服务流程,提升基本医保公共服务水平。
《方案》提出,到2022年底,在长株潭区域内统一基本医保政策、统一经办业务流程、统一医保信息系统,建立风险调剂金制度,推动区域范围内居民医疗保障同城同结算、同城同定点、同城同年限,为推进基本医保省级统筹探索经验。
《方案》明确,长株潭区域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统筹管理,需要统一基本医保政策,实现基本医保缴费年限互认,确保长株潭区域范围内参保人员基本医保待遇一致;三市要简化异地就医备案手续,推广备案手续全程网上办,推进医疗机构定点资格互认,实现参保群众在三市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全面实现区域内和跨省异地就医信息共享和住院医疗费用即时结算,开通医保个人账户异地普通门诊医保电子凭证直接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