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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1月17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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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名趁早,不如读书趁早

  张玉胜

  近日,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发布相关《通知》指出,从事未成年人签约、推广、代理等的演出经纪机构(工作室)和演出经纪人,要按照《未成年人保护法》《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有关规定,依法保障其接受并完成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权利。

  未成年人正处于学知识、长身体、育品格的“可塑”时期,但部分过早进入演艺圈的孩子,受“出名要趁早”“读书无用论”的影响,整天忙于演出、挣钱和应酬,忽视、缺席或错过了义务教育。

  文化知识是实现人生价值不可或缺的基础,读书学习是开发智力、增强能力、培养品格、树立“三观”的必要渠道。所谓“出名要趁早”“读书无用论”,无疑是一叶障目、急功近利的短视认知。完成义务教育学习,效果可能不会立竿见影,但系统性的知识储备和教育环境的熏陶,对孩子们建立健全的品格、形成正确的“三观”大有裨益,能让其受益终身。

  相反,若是仅凭个人颜值与天赋进入演艺圈,虽短期效应明显,但肯定会后续乏力。现实中,曾出现过某流量明星书写“到此一游”时写错“此”和“游”两个字的“窘况”,被网友讥讽为“没文化”。缺乏见识、错字连篇,哪怕是能唱会跳的当红艺人,也难免贻笑大方。更何况,缺乏知识启蒙和德行教育,还极易因“德不配位”而导致声名狼藉。

  值得提醒的是,义务教育本就是法定义务,任何人都无权剥夺包括演艺圈内的每一位未成年孩子的受教育权利。这既是从事未成年人签约、推广、代理等的演出经纪机构(工作室)和演出经纪人的法定责任,也是学校和家长必须履行的教育义务。依法保障未成年艺人接受并完成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权利,既于法有据,也是相关部门分内职责所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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