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版:市州观察 上一版3  4下一版
 
版面导航

第01版
头版

第02版
要闻

第03版
要闻
 
标题导航
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2021年11月08日 星期一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 资产处置公告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拥有对湖南天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福地产”)的债权,拟对上述债权依法进行公开转让,现予以公告。 

  债权情况:截至2021年11月4日,我分公司拥有对天福地产合计人民币181,530,333.33元的不良债权,其中重组债务本金为人民币174,000,000.00元,逾期重组宽限补偿金3,963,333.33元,违约金3,567,000.00元。(若债务本金,重组宽限补偿金、违约金等债权数据与相关合同、法院判决不一致的,最终以相关合同、法院裁判为准)。

  债权担保措施:1、天福地产以其名下位于岳麓区佑母塘路万象府台二期5#号府台公馆共计23583.43平方米商业办公在建工程(抵押登记权证编号为:湘(2021)长沙市不动产证明第0172958号)及14#号栋共计2527.67平方米的商业在建工程(抵押登记权证编号为:湘(2021)长沙市不动产证明第0172957号)提供抵押担保;2、湖南美兆置业有限公司以其名下位于临湘市五里街道办事处新群村临湘路与巴茅塘路交汇西南角湘北国际商贸城项目86998.31平方米的商住用地提供抵押担保;3、湖南人健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杨立新夫妇、杨立志夫妇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4、湖南人健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对天福地产5000万元股权提供质押担保。

  注:本公告披露的债权情况及相关担保情况仅供投资者参考,以投资者阅档自行判断为准。

  交易条件为:买受人信誉良好,资金来源合法合规,可承担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

  交易对象的要求: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但以下人员不得购买: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等关联人。

  公告有效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在公告期内受理投资者对该资产处置的有关异议和咨询。

  受理公示事项联系人:曹先生

  联系电话:0731-84845090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五一大道976号

  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0731-84845036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

  2021年11月8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 版权所有 湖南日报报业集团 
copyright © 2008 VOC.COM.CN, Geo Info. All Rights Reserved
湘ICP证 湘B2-20080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