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11月7日讯(全媒体记者 张斌 王为薇 李国平 沙兆华)建议实施行政调解前置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加快推进优化湖南营商环境地方立法,呼吁建立省级社区矫正中心……连日来,在省委“迎接党代会,谱写新篇章”建言献策活动号召下,全省各级政法干警纷纷行动起来,聚焦主责主业,围绕建设法治湖南提出了一系列真知灼见。
11月1日,省委政法委官方微信发出倡议,号召全省广大政法干警踊跃参加建言献策活动。
“基层治理是社会治理的基石,统筹推进乡镇(街道)和城乡社区治理,是实现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础工程。”省委政法委基层社会治理处处长李刚建议力争用5年左右时间,建立起党组织统一领导、政府依法履责、各类社会组织积极协同、群众广泛参与,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健全常态化管理和应急管理动态衔接的基层治理体制,构建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信息化支撑、开放共享的基层管理服务平台,更好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省高院民二庭的法官们建议各级党委加强对企业破产处置“府院协调机制”的领导,建立破产援助基金制度,支持法院破产审判工作,共同促使陷入绝境企业“规范退出”,帮助经营困难企业“涅槃重生”,保障“诚实而不幸”的民营企业“东山再起”,共同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
“将本应作为化解矛盾纠纷最后一道防线的人民法院推到最前线,往往增加不少涉法涉诉信访。”经过多年一线实践,长沙市芙蓉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副主任钟建林呼吁,建立行政调解前置非诉讼纠纷解决工作机制。他认为,行政部门加强行政调解前置,有利于更高质量化解专业性的民事纠纷。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当前,湖南自贸试验区各项建设如火如荼,长沙市岳麓区检察院办公室主任李敬君建议,从实施“三高四新”战略需求出发,围绕市场主体关切,以制度创新为核心,进一步加快推进优化湖南营商环境的地方立法工作,健全优化营商环境的法律制度体系,满足经济和社会发展、创新和改革的客观需求。
长沙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民警冯雪英对未成年人罪错行为预防矫治机制创新提出建议,她认为应通过成立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各市州建设专门学校等办法,推进未成年人罪错行为预防矫治工作。
省司法厅社区矫正管理处干部罗绍青建议,成立一家省级社区矫正中心,设置集就业临时岗位、技能培训、心理辅导等多项功能于一体的“中途之站”,帮助需要人员重塑人生,找到生存立足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