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11月4日讯(全媒体记者 王为薇 通讯员 曾鹤群)记者今天从省人社厅获悉,湖南省近日下发了《关于发布湖南省2021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2021年湖南省企业工资指导线基准线为7%、下线为3%。
此次发布的企业工资指导线适用于全省城镇各类企业和按照企业经营方式进行经营性活动的各类机构、团体。
《通知》指出,生产经营情况较好的企业,可围绕企业工资指导线基准线确定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幅度;人工成本压力较大的企业,在支付能力允许的情况下,可不低于企业工资指导线下线确定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幅度;经营亏损、职工工资发放出现困难的企业,经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协商,工资可以零增长或负增长,但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湖南省最低工资标准。
《通知》要求,各市州、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企业工资分配的宏观指导,引导企业根据经济效益和劳动生产率的具体情况,协商确定2021年度工资增长比例,合理安排工资增长,着力提高工资水平偏低、工资增长缓慢的普通职工,特别是生产一线及技术工人岗位人员工资水平。
企业工资指导线是根据国家和全省对企业工资分配宏观调控的总体要求,综合考虑经济增长、劳动生产率、物价水平、企业承受能力、历年工资指导线水平、比较其他省(市、区)情况等相关因素确定。企业工资指导线制度是政府对企业工资分配进行宏观调控的一种制度,是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基本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