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全媒体记者 李国平
通讯员 李果 黎倬
“维护胜诉当事人权益,让法律不再‘打白条’”“用心用情办理案件,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11月4日上午,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新闻发布会。省高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邬文生通报了今年以来全省法院“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主要做法和成效,并公布了9个典型案事例。
截至目前,全省法院共出台“我为群众办实事”工作举措1700余条,全国教整办4次、最高法院教整办10次刊发省法院经验做法,有力推进了审判质量、效率和司法公信力显著提升。
聚焦重点民生,以办实事力度提升民生温度
2019年6月,双峰县井字镇居民彭某某作为承包人,带领本镇王某某等18名村民去福建务工,同年11月工程结束后,拖欠王某某等人工资21.3万元未予支付。近两年来,王某某等人多次催讨未果。2021年5月,井字镇政府引导农民工到该县人民法院荷叶法庭进行起诉。
2021年6月2日,荷叶法庭立即开辟为农民工讨薪的“绿色通道”,迅速与彭某某取得联系,确认确切的劳动报酬数额。6月21日,荷叶法庭对这起劳动报酬纠纷案公开开庭审理。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干警数次到湘乡市和双峰县等地,不厌其烦地给彭某某及其家属做思想工作,说法析理。最终被执行人彭某某及其家属自愿配合法院执行,自觉缴纳了执行案款。9月30日,法庭将执行款20余万元发放给了18名农民工。
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以来,全省法院聚焦重点民生,强化民生领域执法司法办实事。全省法院将农民工讨薪案件列为涉民生重点工作,在涉农民工工资案件专项执行活动中,执结案件6747件,执行到位金额2.7亿元。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全省25个人民法庭和54个审判庭挂牌成立“少年法庭”,在基层一线及时化解涉未成年人的纠纷矛盾。先后出台《关于为中部地区高质量发展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实施意见》《关于对涉企案件实行生产经营影响评估的实施办法(试行)》等制度,为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司法保障。
聚焦堵点痛点,优化公共服务提升百姓便利度
今年4月,在办理三一集团有限公司与康明斯(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北京福田康明斯发动机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考虑到该案件涉及本省重点制造业骨干企业的发展和拥有先进发动机制造技术的外资企业权益保护问题,省高院民二庭法官前往三家公司反复沟通协调,最终促成调解,一揽子解决了三一集团公司与康明斯公司之间的矛盾纠纷。这是全省法院立足解决“立、审、执”关键环节堵点痛点,聚焦优化政法机关公共服务的一个缩影。
开展“三湘风暴”之服务保障“三高四新”战略专项执行行动,全省法院紧紧围绕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目标,持续推进重点案件办理,确保执行高质高效。同时,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专项执行行动,重点聚焦涉民生、涉民营企业、涉农民工工资、涉金融、涉特殊主体、涉工程机械等重大执行案件,统筹调配执行力量,加大执行力度,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今年全省法院共执结民营企业为申请执行人案件1.9万件,执行到位金额73.6亿元。
为进一步提升司法服务质量,省高院今年先后下发《关于在诉讼过程中进一步优化适老服务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推进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的通知》和全省法院“我为群众办实事”诉讼服务便民利民十项工作举措。全省法院改造升级诉讼服务中心3万多平方米,建设了全省统一的网上法院、移动微法院,实现诉讼服务“一网通办”,143家法院均可通过微信、支付宝、网银等方式完成网上缴退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