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11月3日讯(全媒体记者 奉永成)记者今天从省乡村振兴局获悉,近日,省乡村振兴局印发了《关于下达2021年度中央追加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计划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经省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审定,我省追加安排一批2021年度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共计14624万元。目前,资金已由省财政厅下达。
本批次资金主要用于补短板。《通知》要求,各地要聚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任务,将资金重点用于防止规模性返贫、农村安全饮水等方面。根据《2021年度中央追加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计划用于饮水安全因素的资金最多,达8000万元;其次是防返贫因素,达4224万元。
根据《通知》,此次下达资金不确定用于产业的比例,各地收到资金后,要立即从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中选择项目,加快推进,确保资金当年发挥效益。对于利用衔接资金形成的项目资产,要按照现有制度抓好后续管护,并按要求及时将资金及项目情况录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