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东莞银行”)与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下称“华融资产”)签署编号为6001-2021-39的《东莞银行不良资产转让协议》达成债权转让,东莞银行将其对下列公告清单所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华融资产。现以公告方式通知各借款人及担保人,自公告之日起,请借款人及其担保人立即向华融资产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承担清算责任。特此公告
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
2021年11月2日
注:1、本公告清单仅列示截至转让基准日(2021年8月22日)的债权本金余额,借款人和担保人(含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应支付给华融资产的利息、罚息、违约金及其他应付款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或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法计算至实际还清之日止。已经进入诉讼程序的,并已由东莞银行垫付的应由借款人及担保人负担的诉讼费、执行费、律师费等以有关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额为准。2、上述主债务人、担保人或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如有疑问,请与东莞银行或华融资产联系。本公告当中内容如有错漏,以借款人、担保人等原已签署的交易合同为准。
东莞银行联系方式: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莞城区体育路21号东莞银行
联系人:黎小姐 0768-22865837
华融资产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五一大道976号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
联系人:
周女士 0731-84845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