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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1月02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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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看病负担减轻,医保基金使用效能提升
湘潭医疗付费改革交出亮眼成绩单

  湖南日报11月1日讯(全媒体记者 彭婷 通讯员 郑镱慧子)时间消耗指数从0.95降到0.82,费用消耗指数从1.02降到0.82,平均住院床日减少1.31天,患者次均自负费用比去年同期减少633元……这是10月30日湘潭市医疗保障局公布的DRG(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方式改革“成绩单”。自今年6月在全市8家医院试点实际付费以来,患者看病负担减轻了,医保基金使用效能提升了。

  DRG付费,不是经办机构按照病人在医院的实际花费付费,而是将每个病例按治疗方式近似、资源消耗相近的原则归入一个病组,再给每个病组设定一个支付标准,从治疗开始到结束,整个过程大概费用有科学的计算机制,医保按照预定的支付标准付费。医院如果用低于支付标准的价格把病看好了,结余部分奖励给医院;如果超过支付标准,超支部分由医院负担。

  2019年,湘潭市被确定为全省唯一的DRG付费改革国家试点城市。为夯实改革基础,该市一方面优化顶层设计,出台系列文件,搭建支撑改革试点顺利运转的“四梁八柱”;另一方面通过“莲城人才计划”引才,组建142名专家团队,为改革提供“智力”支持。经过两年多准备,今年6月,湘潭市8家医院作为首批试点医院启动实际付费。

  “运行DRG付费以来,医务人员的诊疗行为更加规范,医院的病案管理能力明显提升,患者的病历信息更为完善。”湘潭市医疗保障局负责人介绍,过去看病“按项目付费”,医院有多做检查、多开药的动力,医保花钱多,病人花钱也多。DRG付费则按疾病分组设定支付标准,能实现医疗机构、医保基金、患者三方共赢。

  该负责人表示,3个多月来,8家试点医院运行成本大大降低。其中,5家医疗机构发生医疗费用控制在支付标准内获得奖励,医保基金支出与总额预算基本相符。湘潭试点工作在国家试点进展情况监测评估中被评定为“进度优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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