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国栋
据近期一新闻报道,某中学家委会以教室安装空调为由,强制家长“众筹”购买校方指定的空调。此事一发,立即引发舆论热议。
早在2012年,教育部在关于建立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委员会的指导意见中,就明确了家长委员会的职责,主要包括对学校工作计划和重要决策、特别是事关学生和家长切身利益的事项提出意见和建议;对学校工作实施进行有效监督,促进学校和家庭的相互理解等等。但在实际运行过程中,部分家委会的所作所为已经违背了当时的初衷,变了味。
近年来,有关家委会的负面消息时有曝出,比如越俎代庖执行一些不合理的规定、以家委会之名要求家长无条件服从班级或校方的决定等。以“众筹”“送礼”“控评”之类为关键词的做法,更是让家委会变成了一些不正之风的重要推手。
家委会“变味”的原因主要有二,一是个别学校、老师责任意识缺失,把自己的职责甩给家委会,把一些私欲通过家委会来实现,让家长们不得不为之;二是一些家长加入家委会的动机,就是为了铆足劲讨好老师和学校,想让老师对自己的孩子多一些关照。据中国青年报社社会调查中心针对2004名家长进行的一项调查,52.5%的受访家长认为评优奖励等机会更容易偏向家委会的孩子,因此家委会也成为部分家长眼中的“香饽饽”。
家委会本是学校和家长之间的桥梁,既向校方反映家长心声,又能发挥应有的服务和监督功能。家委会逐渐变味走偏,不仅会加剧校方和家长之间的不信任,更会给孩子们的成长带来负面影响,在他们之中形成“攀比风”“等级思维”。如此家委会,恐怕只能帮倒忙。
变味的家委会亟待拨乱反正。家委会只有回归原位——辅助家庭教育教学,切实代表家长意愿,在学校和家长的教育互动中扮演好自己的角色,才能真正发挥出“1+1>2”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