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同志:
10月1日8点40分左右,我开车上了长沙至芷江的高速公路,行驶不到半个小时,车子水温表显示已经超过最高水温线。我打电话给维修师傅,他说水温已经爆表,一旦熄火,就只能拖车。唯一的办法就是让车辆保持行驶状态,并打开空调暖气散热。
当时高速公路上车流量很大,车子一直在停停走走。如果我的车再坏在路上,肯定会造成大堵车。所以我只能选择占用应急车道,让车辆保持行驶状态。我提供了并不是自己有意占用应急车道的证明,但交警部门仍旧对我进行了处罚。请问:像我这种情况能酌情处理吗?一市民
记者追踪:
10月19日,省高速公路交通警察局长沙支队道林大队工作人员回复说,驾驶人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发现车辆有故障要停靠在应急车道的,必须在后方50米(晚上150米)的距离驾设三角架,并拍照留证。有紧急情况的,应该致电高速交警大队,交警会指导该如何办,事后大队也会根据相应证据再进行处理。像当事人这种在应急车道行驶的情况是绝对不允许的,是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
湖南日报全媒体记者 田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