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10月24日讯(全媒体记者 周帙恒 通讯员 田丽 唐雨阳)“以前办交管业务要去县城,来回个把小时;现在,在家门口的派出所就能办,太方便了。”10月24日,在保靖县公安局毛沟派出所办理交管业务的拱桥村村民李凡,对镇派出所这一为群众办实事举措赞不绝口。
实行派出所管交通是保靖县实施农村交通管理工作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今年以来,保靖县12个派出所加挂“交警中队”牌子,戴黑帽子的派出所民警同时也是戴白帽子的交警,除了派出所日常业务,同时承担各类交通违法查纠、交通疏堵保畅、一般交通事故处理、源头管控等职责,打通了农村交管工作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持续推动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大变样,实现了“1+1>2”的效果。今年1—9月,全县道路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比去年同期分别下降16.2%、72.2%。
“很多群众不是主观不愿意办摩托车驾驶证,而是因为不了解政策,加上距离县城较远,出行不方便,一拖再拖,最后变成违章驾驶。”水田河派出所交警中队副中队长梁武说,通过在户籍大厅设立车驾管业务,群众一传十、十传百,办证积极性空前高涨。结合党史学习教育,通过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保靖县全面开展摩托车驾驶证“送考下乡”行动,全县12个派出所均在户籍大厅设立了车驾管业务专窗,实现了驾考报名、体检、换证、违章处罚等交管业务家门口的“最近办”。同时,发挥农村派出所地理区位优势,提升见警率、管事率、处置率,全面扭转因处警不及时、现场遭到破坏、难以取证的被动局面,今年以来,因交通事故引发的纠纷及案件比上年同期下降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