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同志:
2007年,本人与华容县人刘某签署房屋转让协议,在刘某没有完全履行付款义务的前提下,2011年9月19日,我将位于城关镇华阳综合批发城内D3栋门面22号、23号、24号、25号转让给刘某。可后来刘某未经房屋所有权人签字同意且伪造产权人签名办了产权,还把原始资料销毁。我为此多次找到县房产部门,但均未能解决,请相关部门还我公道。
一市民
记者追踪:
10月12日,华容县自然资源局回复说,该市民反映的房产过户问题属实。因机构改革房产局撤销,加之该事件发生时间比较久远,导致资料难以核查,无法联系到经办人。建议刘先生与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刘某付清尾款,或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注销其门面的产权证。
湖南日报全媒体记者 肖祖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