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10月7日讯(记者 上官智慧 通讯员 邱德帅)10月3日一大早,桑植县澧源镇兴旺塔村的330亩水果基地里就热闹开来,村民们正在摘果、分级、包装和装车。村党支部副书记龚道城说,水果畅销和村民富足的背后,是桑植对扶贫资产实施了“四权四归”的监管模式。
2014年以来,桑植形成各类扶贫资产26.93亿元。这些扶贫资产,大到各扶贫基地、农产品加工设施等产业,小到农户的猪牛羊等资产。责权不清,在一段时间内制约着当地扶贫资产的使用效率。
为此,桑植提出要求,获得扶贫资产的个人和群体要与村委会和相关部门签订扶贫资产确权书,明确扶贫资产归脱贫户和村(居)所有,产生的后续效益也都归属他们。
“农民有分红,土地流转有收入,务工有工资,就连村集体一年也有保底收入8万元。”见证了兴旺塔村从一无所有到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龚道城甚为感慨。他说,村里曾为水果销路犯愁,但没想到有了绿航果业这一市场主体负责运营,水果不仅畅销,价格还优。
从2019年开始,针对各扶贫基地、农产品加工设施等扶贫产业,桑植实施以“所有权归村集体、经营权归新型经营主体、受益权归贫困户、监督权归乡镇政府”为主要内容的“四权四归”监管模式,将“所有权、经营权、受益权、监督权”分离管理,为扶贫资产拧紧“安全阀”,也让扶贫资产像“滚雪球”一样越滚越大。
“必须确保每一项扶贫资产日常监管落到实处。”桑植县委书记曹飞介绍,该县还建立落实以行业部门、乡(镇)、村(居)和岗位人员“四位一体”的责任管护体系,即财政、扶贫等行业部门履行监督职责,乡(镇)级政府负总责,各村(居)负责具体工作,岗位人员定期开展维护,真正为扶贫资产“续航”。
自今年开展扶贫资产清理核查专项行动以来,桑植补录扶贫项目资产73项,清退扶贫项目资产603项,涉及金额3.24亿元,排查问题30个,计划10月底完成整改清零,为乡村振兴提供了充沛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