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9月23日讯(记者 奉永成)21日,记者从省安委办、省应急管理厅获悉,我省决定采取“消防地方联合”“市州交叉”模式,组织开展今年第二次专项检查督导,以及化学品储罐区安全风险评估整治工作。
第二次专项检查督导及评估整治范围包括重大危险源企业和化学品储罐区,检查督导分为企业自查、现场检查、整改督办3个阶段,检查对象为取得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带储存)或使用许可证,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化工)企业。化学品储罐区安全风险评估整治分为企业自评、县市区复查、省市督办、整治攻坚四个阶段,检查对象为取得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带储存)或使用许可证,储存规模1000立方米以上且未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化学品储罐区。
按要求,此次检查督导及评估整治,要做到全覆盖,隐患问题整改率达到100%。省应急管理厅和省消防救援总队组建专项工作组,全过程调度指挥检查评估和隐患整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