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国栋
日前,工信部有关业务部门召开“屏蔽网址链接问题行政指导会”。会上,工信部提出有关即时通信软件的合规标准,并要求各平台必须在限期内按标准解除屏蔽,否则将依法采取处置措施。据悉,当天参会的企业包括阿里巴巴、腾讯、字节跳动、百度、华为、小米、陌陌、360、网易等。而此“限期内”,指的是9月17日前。
这是一个新动向,意味着一旦该项标准落实,互联网巨头将进入开放互通的“新时代”;这同样是一声“炸雷”,网络平台通过相互屏蔽展开竞争的做法将被禁止。
曾几何时,一些互联网平台出于既得利益考量,以屏蔽为能事,导致各平台画地为牢,互不联通。举例而言,疫情期间,腾讯旗下的微信和蚂蚁集团旗下的支付宝,成为大多数用户常用的健康码扫码终端,但是腾讯、阿里巴巴及其关联企业蚂蚁集团形成了不能互联互通的生态,一方面用户不方便,另一方面还会迫使其他互联网行业“二选一”,丧失了更多潜在的合作可能。
工信部在前期APP专项整治的基础上,开展互联网行业专项整治行动。在扰乱市场秩序方面,重点整治恶意屏蔽网址链接和干扰其他企业产品或服务运行等问题,包括无正当理由限制其他网址链接的正常访问、实施歧视性屏蔽措施等场景,释放出互联网平台开放互联互通的强烈信号。
根据已有的法律法规,互联网公司的一些不当行为已然可以被规制。比如可依据《反垄断法》第十七条有关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规定,来规制腾讯、阿里巴巴等涉嫌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拒绝向竞争对手开放API(应用程序接口)的拒绝交易行为。而对于其他不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则可依据《反不正当法》第十二条规范其妨碍互联互通的行为。
无论如何,天下苦“屏蔽”可谓久矣。就此而言,“屏蔽”损人不利己,法律法规不容,开放互联互通才是互联网巨头应有的正确姿态。可以预见的是,中国的互联网巨头必须适应开放的步伐,与其他平台一起面向未来,相向而行。也只有这样,方可对中国互联网生态的繁荣、互联网公司之间的竞争以及消费者的权益带来好处,也给很多具有创新能力的中小企业以更多机会、实现共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