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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9月07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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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消保委提示:这些家装污染治理误区,请避开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记者 胡盼盼

  房子是一家人安居之所。然而,因不恰当的室内环境污染处理办法,导致身体健康受损的事件常有发生。9月1日,湖南省消保委特发布2021年第7号消费提示,提醒大家避开处理室内环境污染的误区,科学治理。

  这些误区,您中招了吗

  一是全凭嗅觉判断有害气体。事实上许多有害气体是无色无味的,仅通过人体嗅觉来判断有害气体是否超标不可靠。

  二是认为绿植可以有效去除有害气体。事实上绿植去除有害气体的功效非常有限,只能作为室内环境治理的辅助手段。

  三是认为熏蒸食醋可以去除异味。食醋属于酸性物质,只对空气中的氨气有微弱的中和作用,但不会和甲醛等其他有害成分发生反应,更无法去除异味。

  四是认为食物可以吸附分解异味。菠萝、洋葱和干茶叶等食物本身会挥发香气,对装修异味会起到一定的掩盖作用,但并不能起到吸附、分解和清除有害气体的作用。另外,菠萝中含有大量水分,挥发后会使空气湿度增加,反而会使得污染浓度升高。

  五是认为空气净化器是万能的。空气净化器的原理和活性炭相似,都是通过物理吸附的方法吸附部分污染物,只对游离状态的甲醛有一定的作用。当滤料吸附饱和后,空气净化器效果就会明显下降。

  六是认为通风可以有效清除装修污染。房屋装修后仅靠通风并不能保证居住环境的绝对安全。因为一些有害物质会缓慢释放,如甲醛的挥发周期长达15年,装修完的前3年为密集挥发期。且通风只对游离状态的甲醛有一定的减少作用,而对吸附和结合状态的甲醛作用不大。

  科学选择室内环境治理措施

  省消保委建议,要科学选择室内环境治理措施。一是慎重选择检测机构,应选择已取得CMA检测资质的机构进行检测。二是正确选择治理单位,应选择专业的治理公司,查看该公司是否具备治理资质,治理人员是否执证上岗,同时应签订合同。三是合理选用净化仪器。市场上常用的甲醛净化仪器有臭氧机、空气净化器、新风系统等。消费者在选择有除甲醛功效的空气净化器进行治理时,要查看净化器CADR值与CCM值是否满足房间需求,使用过程中应定期更换滤芯,新装修房屋建议每3至6个月更换一次滤芯。

  消保委提示消费者,要保留证据、依法维权。一旦发生消费纠纷,消费者可拿出相关证据,直接向湖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室内环境消费者投诉站(投诉电话:0731-84912315)投诉,或拨打12345热线以及通过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进行投诉举报,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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