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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9月02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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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政府采购首推零成本投标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9月1日讯(记者 金慧)政府采购无需保证金、采购文件不再收费、鼓励采购单位支付预付款……长沙市财政局发布的《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政府采购 提速增效相关事项的通知》今起正式实施,将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提速增效、降低交易成本,并持续优化长沙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根据通知要求,长沙将取消政府采购项目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免收采购文件费用,并按照“谁委托,谁支付”原则,由采购单位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

  通知提出,建立政府采购预付款制度。鼓励采购单位结合项目实际、供应商信用等情况,在采购文件及合同中明确约定支付一定比例的预付款,预付款支付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合同金额的30%。

  为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通知要求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单位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根据新的通知内容,鼓励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将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并发布结果公告的时限,由最长9个工作日压缩至5个工作日;提速合同签订时限,合同签订时间从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30天内提速至20天内;加快资金支付速度,支付时限由采购单位在收到发票后原30天压缩至15天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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