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8月20日讯(记者 余蓉)治理教育乱收费是促进教育公平、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举措。8月19日,省教育厅、省委宣传部、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联合召开全省治理教育乱收费联席会议,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研究部署下一阶段教育收费管理与教育乱收费治理工作。
按照部署,今年我省将重点抓好中小学违规补课乱收费整治工作。针对普通高中违规通过家长委员会等方式收取补课费问题,结合“双减”工作,开展专项整治,严查中小学教师“课上不讲课外讲”、校外培训的问题。
同时,抓好大中专院校校企合作乱收费整治工作。将针对虚假宣传、虚假招生、违规办学、捆绑收费等问题,严肃查处大中专院校校企合作办学乱象,重点整治学校以校企合作办学名义违规提高学费标准,违规收取实习费、校企合作费、委托培养费等行为。规范大中专院校培训收费行为,重点整治学校通过虚假宣传、与学历教育挂钩等方式诱导或强迫学生参加培训,培训费与学费捆绑收取问题。
此外,民办学校乱收费整治也是重点工作之一。将重点查处民办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招生入学挂钩的“建校费”“择校费”“信息费”“坑班费”“捐资助学款”等行为,查处跨学期或学年提前预收学费、违规随意上调学费标准等行为,严查教育收费公示制度落实情况。全面落实民办教育公益性的要求,研究完善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收费办法,重点整治非营利性民办学校通过各种方式从学费收入等办学收益中取得收益、分配办学结余或通过关联交易、关联方转移办学收益等行为。
记者获悉,我省将下发《进一步加强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通知》,对中小学择校乱收费、普通高中联合校外培训机构违规开展小语种及体艺类培训收费、中小学补课乱收费等12个方面的违规收费行为,进一步明确规范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