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干
作为一位诗人,需要敏锐的艺术感受。胡晟的敏感程度,显然高于常人,那些触动他诗感的元素,常常来自日常生活的赐予。在读他的《疼痛的远方》时,我发现他诗意的触角极其发达,既能在乡村的记忆里找到诗意,也能在亲情中感受到大地的慈爱和厚重;既能在日常生活中发现那些隐藏诗意的角落,也能在工作的繁琐处挖掘出诗情与哲思。
今年春节,我去给王蒙先生拜年。先生问我对某次诗歌论战的看法,我说评价一个诗人的优劣,不是看他最差的诗歌,而要看他写得最好的诗。对一座山峰高度的认定,是以它的海拔作为最后的标准,而不是山腰的亭子和水池,也不是山顶上空飘动的气球。王蒙先生点头:“你说得有道理。”
依据这一原则,我想重点谈一谈胡晟书写母亲、书写亲情及乡情的诗歌。胡晟写母亲的诗歌很多,完全出自真情的流露。他对母亲的爱如此深沉:“当一片蛙声把一枚荷叶顶出水面的时候/荷花分娩了六月/母亲分娩了我”。他将这样的血肉之情写得浪漫而清新,“荷花”“六月”“蛙声”记录了那样一个平常而又不平常的日子。一个孩子的诞生,对这个世界来说,增加了一个新的生命;而对于母亲来说,是创造了一个新的世界。
胡晟善于书写真情,但真情不是直抒胸臆,要通过意象来呈现,才有味道。胡晟善于捕获意象,善于转虚为实,转实为虚,情思哲思交相辉映。这本诗集的第一首这样写道:
夕阳被稀饭熬烂
糊里糊涂粘着岁月
在薄薄的云层里
翻晒着自己的阴霾
父亲将一天的收获和疲惫
扛回了家
母亲打下收条
然后捧一把唠叨
小心翼翼地擦洗
父亲满身的尘埃
炊烟赶走了夕阳
占据了整个村子
傍晚傻傻地等待
明天升起的太阳
在这首诗里,作者也表达的是母爱、父爱,但诗人巧妙地将这种感情转化为乡村的生活图景,“夕阳被稀饭熬烂”,这是心灵的语法。一个“熬烂”,堪称“诗眼”,夕阳西下,晚霞在缓缓地燃烧,而母亲正慢慢地熬稀饭,等待着亲人的归来。黄昏时分的乡村场景,父母劳作的辛苦,亲人之间的温情,全在短短的诗句中得到充分表现。
在他关于母亲的诗篇中,时有金句出现:
“站在家门口
母亲把目光
擦得锃亮”
——《归家》
“我的骨头像母亲的骨头
像织布机的骨头
脸,像母亲用黄栀子染出来的布”
——《一瓢米汤》
“月光下
故乡很亮
母亲把皱纹铺成一条小路
我沿着小路回家”
——《归——写在中秋节》
这样的句子,让读者在读的时候,仿佛目光也被擦亮了。原来人类的爱如此日常,又如此深藏,诗人的爱温暖而悲悯,仁慈而苍凉。
是诗意照亮生活,还是生活照亮诗意?这是诗歌的不同取向。胡晟属于诗意照亮生活这一派,他在生活当中处处找到诗意的存在,他以强烈的主观的情怀去浸泡生活、记忆和经验,所以他的诗有着浓烈的修辞意味,“炼字”“炼句”的中国古典诗歌的作风非常明显。
所以,他把诗集取名为《疼痛的远方》。对一个诗人来说,一首诗的诞生,也是一次分娩、疼痛;但远方的憧憬,远方的期待,远方的爱,才是诗永恒的魅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