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晟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作出股东决定:广州南燕实业有限公司拟吸收合并湖南郴州南燕汽车有限公司。根据《公司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均由合并后存续的广州南燕实业有限公司承继,请相关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次公告之日起45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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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南燕实业有限公司
湖南郴州南燕汽车有限公司
2021年8月5日